推动重点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推进后勤装备科研生产、后勤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和后勤动员领域军民融合。同时,加强新型安全领域军民融合体系建设,在海洋、空天、网络安全等领域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推动海洋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卫星资源军地统筹、军地网络安全资源信息共享。加强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平台,加强军地科研机构协作、试验设施设备共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战斗力保障力。依托“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探索金融、保险、物流、通信等服务领域和境外中资企业的军民融合,加快军事力量“走出去”。注重发挥区位特点优长,结合地区实际,找准功能定位,推进区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优化军地战略布局布势。
建立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确保交流渠道畅通便利。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和自动识别等技术,重点解决军地之间软件标准互不统一、数据库格式各异,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确保军地信息接口顺畅。逐步构建交通、运输、营房、物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军地信息融合共享平台,加强军地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军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信息资源充分互补共用。一是加快军队后勤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全军后勤系统信息网,实现军队后勤系统各专业全方位的连接和实时通讯。二是建设军地共享的国民经济实力数据库。区分军队保障各专业模块,对国民经济可动员资源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实现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军地信息互通和可视化。三是建设军地共享的军队后勤保障指挥系统。构建军队保障指挥信息平台,便于平时军队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战时保障资源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优化融合环境条件。推进法规立、改、废工作,加快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法规清理和衔接配套,注重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经验,重点围绕军民融合工作的顶层统筹、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对象范围、程序方式、工作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加快完善相关军民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军民融合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专项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制定引导激励、利益补偿和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军民融合的内在动力。搞好军地政策法规衔接协调,根据国家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修订完善军队配套规定,逐步建立兼顾市场经济一般要求和国防建设特殊需要的政策法规体系。